问题 | 很多年前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早于数年前即未履行清偿债务之责任,则债权人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文规定,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维护其所享有的民事权益。
诉讼时效期间定为三年,自债权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其应承担义务者行为之日起开始计时。 若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通常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仍有权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时效期间。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务必尽早采取相应措施,搜集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等,以便在时效期间内顺利提起诉讼。 倘若超过法定时效期间,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的合法权益。 因此,针对多年前的借款未能按期归还的问题,债权人应当迅速寻求法律援助,以便在时效期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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