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转让欠条有没有诉讼期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时效期限的问题,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其有效期为三年时间,这是从“权利人为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义务人存在”之日起开始进行精确核算。
若超市所持有的欠条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那么诉讼时效期限应从债权人获悉或理应知晓债务人未能履行支付义务的那一刻起算。 倘若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债权人将可能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的法定权利,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或人民法院在权利人提出申请后决定延长时效期限。 因此,对于超市转让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我们需要明确其为三年,且需从债权人获悉或理应知晓债务人未能履行支付义务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如若超过此期限,债权人将可能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的法定权利,除非出现特殊情形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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