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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给公司股东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投资者将款项借贷给公司之股东,然该股东未能按照事先协议约定的时间偿还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该股东作为贷款人,有义务履行其签署的合同中的条款,若无法履约,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执行原定协议、采取弥补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再者,根据同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如果贷款期限尚未预先议定或约定不明晰,贷款方(即债主)有权要求借款者在一段合理期限内向其归还所欠贷款。
实际上,当此类状况出现时,债主应首选与该股东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还款事宜;
若协商无效,可依据法律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该股东归还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如有合同约定),并视具体情况要求其赔偿因逾期还款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若该股东的偿付能力有限,债主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该股东所属的公司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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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7: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