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1000元钱三四年都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此期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该得知其所享有的权益受损及负有相关责任的义务方产生之日开始计算。
若在此借款行为发生后的第三或第四个年份里,贷款人尚未偿还欠款,则意味着已超出了法定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司法途径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合法权利。 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特殊情形,否则将无法得到人民法院对该项债权的法律保护。 因此,债权人务必要在诉讼时效期内及时采取行动来追讨其债务,以防止错失法律所赋予的权益保护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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