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欠钱不还能追回欠款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任一方主体未能依照具有法定效力的民事裁判、裁决、调解协议或是其它应由我国司法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文件确定的应尽之义务,那么承继权力的另一方权益个体便可依法向我国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司法机构拥有对该被执行人的财物进行查询、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等多种权力,以便于更加高效地履行其职责,因事制宜地解决问题,确保债权得以实现。 因而,倘若债务人类似拖欠贷款产生经济纠纷,受损方即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行使诉讼权利,从而通过我国司法机构来取得对欠款的强制执行命令,实现追索欠款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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