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不还在原告立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任何原告在采取司法途径处理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及理由,且严格遵循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相关规定。
其中最为基本的前提条件便是具备清晰明确的被告资格,以及针对特定诉求提出的具体事实和相应理由。 换言之,倘若您的朋友未能按时偿还向您所借的款项,由于您乃债权人身份,与欠款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直接的债权债务关联,因此,您本人便具备了直接的诉讼利益。 此时,您有权以朋友为被告,发起诉讼程序,主张其偿还债务,同时提供充足的借款事实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陈述。 在此种情形之下,您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无疑是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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