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恶意逃避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有债务的当事人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下,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三十八条以及第五百三十九条的明确规定,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向我国各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债务人实施的与债务相关的行为进行撤销。
换言之,如果有债务人通过无偿处分自身的财产权益、轻易放弃手中持有的债权、削减或免除原本应担负的债权担保责任、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进行转让等方式来逃避债务,或者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转让其财产、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方式接受他人的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从而严重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那么作为债权人,您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 此外,如果债务人的交易对手明知或者应该知晓这些可能会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那么作为债权人,您也同样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与该交易对手之间的相关交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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