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过了三年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民事权益遭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济的有效诉讼期为三年。
换言之,若债权人从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债务人对抗行为之日起,未能在三年内及时启动维权诉讼程序,则相应地视为其自愿放弃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务的权利。 然而,若自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保护,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权利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可适当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若借款未偿还期限已超三年,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可能已错过诉讼时效期间,从而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 然而,倘若债权人在此期间内实施了足以中断诉讼时效的行为,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可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债权人仍有可能享有诉权。 另外,若债务人主动承认债务或部分承认债务,债权人亦可通过协商方式或其他合法途径实现债权。 总而言之,能否提起诉讼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中包括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过、是否存在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规定可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条件等等。 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