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用50元诉讼借钱不还的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之前,原告必须具备与案件具有直接的利益关联性,明确的被告人身份以及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和理由,同时还需确保其诉求事项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
若原告为债权人,而债务人则为明确的被告,此时原告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相应的借款。 若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责任,原告可向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 然而,申请支付令须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有效送达到债务人手中。 在撰写申请书时,应详细列明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具体数额,并附上相关事实和证据作为支持。 若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且诉讼所需费用未超出人民币50元的法定上限,那么原告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 若债务人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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