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欠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签订书面借据或者欠条的情形之下,权利人可以借助于其他类型的证据材料来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的确立与存在。
在此过程中,权利人可以提交诸如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多元化的证据形式,以此来支撑自身的诉讼主张。 若权利人无法独立搜集到上述证据,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其进行调查取证。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依据职权对所有相关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核实,以便最终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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