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人欠债打官司能立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求满足诸多特定条件,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原告须与所涉及之案情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2.应有确定无疑的被告方身份确认以及相应的联系方式; 3.需清晰明确地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4.所涉事项应属于人民法院有权审理并具有管辖权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若存在他人拖欠债务的情况,债权人作为原告,其与债务人(被告)之间必然存在着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并且此种类型的案件亦属于人民法院有权审理并具有管辖权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那么在此前提下,债权人依法提起诉讼,法院便可予以立案处理。 因此,从现行法律角度来看,当出现他人拖欠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诉讼维权,是完全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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