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异地的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存在债务拖欠现象而未能及时还款,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向债务人的住所所在地之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
然而,若债务人的实际居住地址与其常规居住地有所出入,债权方亦可向债务人的常规居住地所在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当一项法律纠纷牵涉到数位被告人时,倘若他们各自的实际居住地址或常规居住地分别位于不同的行政区域内,根据相关司法法律规定,每位被告人应由其自身所属的人民法院来审理此案。 同时,债权人也拥有自行决定在哪个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求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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