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异地债务未予偿还,债权人有权依法向债务人所在之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债务人的居所地与其常驻地存在差异,债权人可向债务人的常驻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若涉案被告众多,且其各自的居所地或常驻地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则各该等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主选择其中一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追索债务人所拖欠的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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