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有欠条起诉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准则,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权利保护请求所需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这代表了无论债权人在发现或应当意识到其权益受到了侵害并从债务人应知晓之日起,在三年内为之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法院都将依据法律给予其合法权益保护。 然而,如果超过这个期限,那么除非有法律对此做出其他规定或者人民法院主动考虑根据申请人(即债权人)的申请进行适当的延期,不然可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因此,若债权人手中握有欠条,而且在债务人未能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之后,债权人能够在三年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对方返还债务,法院就应该依照法律程序予以上诉,并且予以审讯。 而如果超过这个时效,债权人可能因此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讨欠款的权利,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出现,或者法院决定延长诉讼时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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