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了欠钱还是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做出裁决确认债务人应履行偿付义务之后,若实际情况仍旧是债务人暂无能力或者没有意愿进行偿还,作为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于法律文书明确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向该院提交执行申请。
若欠款需分期偿还,则执行申请的时限则应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法律文书并未对履行期限作出具体规定,那么债权人的执行申请时限将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算。 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拍卖债务人的资产等手段,以确保自身债权得以实现。 倘若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时效的中止或中断,从而维护其执行申请的有效性。 总而言之,只要法院已经做出裁决责令债务人履行偿付义务,无论债务人是否按照法定义务及时承担责任,债权人都有权利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请,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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