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怎么转让怎么处理官司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决涉及债务转让诉讼案件的过程中,首要关键在于明确债务转让行为是否已经获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欲将其所负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至第三方,必须事先征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 若债务人或第三方向债权人发出催告,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明确表态,而债权人未能在该期限内给出答复,则应被视为债权人并未同意此次债务转让。 若债务转让已获债权人的明确同意,根据第五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新的债务人有权援引原债务人针对债权人的抗辩权,然而新债务人却无权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进行抵消。 在实践操作层面,若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有权拒绝认可此项债务转让的法律效力,并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其所负债务。 反之,若债务转让已获债权人同意,新债务人需接手履行原债务人的相关债务,而且还能利用原债务人的抗辩权来反驳债权人的相关主张。 在法庭审理环节,各方当事人均须提交充分的证据以证实债务转让的真实性以及债权人的同意情况。 若债权人明确反对债务转让,法院有可能做出判决,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其所负债务; 反之,若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法院也有可能做出判决,要求新债务人承担起相关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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