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官司去哪里打官司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诉讼案件通常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有司法管辖权。
倘若被告为自然人并且其住所地与实际经常居住地并不相同,则应将案件交由该被告的实际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审理。 若被告系法人或者其他类型的实体组织,则其住所地所属的人民法院亦具备司法管辖权。 当此类案件牵涉多名被告时,若他们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属地范围内,那么这些人民法院均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因此,债务诉讼案件可在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实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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