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人欠钱怎么打官司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异地之人拖欠借款不予归还,债权人得以在债务人类似户籍所在地及常年居住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请求。
若债务人生存之前的住所地与现今的长期居住地有所差距,债权人亦有权选取在债务者目前的常居地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若涉及到多位被告,且他们各自的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则上述各人民法院均具有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应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以正式启动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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