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欠款不还能上门追讨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其中一位当事人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需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件持有异议并拒绝予以执行,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强制执行。
此项规定揭示出,若是债务人暂无还款能力,债权人便可有序地将相关事宜交由人民法院处理。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可能会使用诸如登门催收等多种方式手段推动债务实现自动履行。
因此,无论债权人或是其委托代理人皆有权利依据合法程序提起诉讼以便向债务人追索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2: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