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过几天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以和平合法手段向司法机关寻求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保护时,所设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这便意味着,无论我们何时得知或者有理由推断自己的合法利益遭到了他人损坏,并在此之后的三年内,我们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而法院也必须对此进行审理和裁决。 然而,若超过了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或者经由我们作为权利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因此,当我们发现债务人拖欠债务且已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时,我们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是否会予以受理,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或者法律明确规定,否则法院通常不会再予以受理。 因此,对于涉及到欠款未还的纠纷,我们应尽可能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以免错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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