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费用由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债务人在履行主要债务之外,还需要承担支付利息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责任时,若其支付的款项无法彻底偿还所有债务,且在双方无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理应根据实现债权所需付出的各项费用、利息以及主要债务的先后次序进行履行。
因此,在涉及到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如果债务人未能全然履行还款义务,包括支付利息与相关费用等方面,那么这类费用应当依照惯例,由债务人负担除此以外,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 代理费用亦常常被视作是实现债权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因此从原则上来讲,也应由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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