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管理人负责追讨债务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包括接收、管理并处置债务人的财产以及相关的印鉴、簿册与文书材料;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详尽调查;编制财产状况的详细报告;执行管理及处分债务人财产的各项事宜;作为代表人,为债务人处理各类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等事项。其中,涉及到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的部分,无疑是债权人追索债务活动中的关键环节,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认定,管理人在履行其职责时,必然要承担起债权追索的重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0: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