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借条过了诉讼期还会受理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诉讼时效期限已经届满,授责方有权提出不再履约的抗辩。
这就意味着,若是借款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限已经期满,债权人在普通情况下无法通过法庭强制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半年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中所列举的各类情况,例如不可抗力因素、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缺乏法定代理人为代表等,诉讼时效也可以自动中止。
若中止时效的相关原因消除后满半年,诉讼时效期限即为过期。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对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进行了具体描述,其中包括权益人向债务方提出履约请求、债务方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权益人选择提起诉讼或者提交仲裁申请等等。
假如下文所提及的债权人在此期间的任一时间采取了以上行为,那么诉讼时效将会中断,并重新开始计算相应的时效期。
经过上述分析可知,即使借款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限已然过期,但只要债权人在其间适时采取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方式,比如正式提出诉讼或者提交仲裁申请,法院其实仍然能够受理此案。
反之,如若债权人未曾采取任何方式来中断诉讼时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法庭可能不再接受那些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借款协议案件的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21: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