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债务人到期债权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院执行别人欠我们钱的那个人,也就是债务人的时候,他们通常都会说,要有个明确的法律文件证明这个债是真的,然后那个人才不能拖着不还,耽误了我们要回自己钱的时间。
如果发现那个欠我们钱的债务人故意不还他该还给我们的钱,影响到了我们拿回来自己的钱,那么法院就会给他派发一张书面的东西,让他知道我们现在去执行他欠我们的钱,并且要求他必须把这个钱还给我们。 如果那个欠我们钱的人对这张书面的东西有什么意见或者疑问,他应该在规定的时间里告诉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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