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欠款不还诉讼保全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他人的欠款不予偿还之状况,申请实行诉讼保全措施往往会取得显著效果。
该项举措的主要功能在于确保欠款方在诉讼程序中无法进行资产转移,从而确保在法院判定债权人胜诉之后,能得以顺利地执行相关权益以收回欠款。 通过采取迅速冻结欠款方银行账户以及查封各类不动产、机动车辆等财产的方式,来提高债权人追回欠款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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