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多少年不受法律保护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形之下,若双方在借贷关系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自该日期届满之次日起算,经历长达三年时间以后,作为债权人未能依法行使其追索请求权的话,这条法律途径便有可能对他失去效力。
但如若双方并未设定具体的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可依法在任意时刻向欠款人提出偿付借款的请求,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法定追索请求权诉讼时效最多只能持续二十年。 这也就意味著,假如超过了这个时效期,相关的债权将会悄然离我们而去,法律的保护也会逐渐淡出视线。 然而即便过了追索请求权诉讼时效,只要欠款人愿意主动履行债务,那么这种行为将不会受到时效的任何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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