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没钱诉讼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暂时无法支付债务的情况,可以考虑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转为分批次、延时或部分债务减免的方式进行偿还。
2.然而,若债权人对此方案并不赞同且坚持要求提起诉讼,被告方在收到法院传票之后,必须积极参加庭审,尽力通过举证和辩论来争取在法庭上达成分期付款或设定还款期限等结果。 3.若是经过上述努力仍然未能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并在法庭审判中败诉,则被告方将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偿还所欠债务。 4.当被告方无力支付所有款项,即便债权人胜诉,法院执行部门也会了解到被告方的财务状况,从而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5.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动用国家强制力,根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中所明确的具体执行事项,强制要求民事责任主体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以确保权利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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