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超了三年法院会负责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借款期限超过三年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否获得支持,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判断。
若借款协议中对归还期限作出明确规定,自还款日期届满日开始的三年内,若债权人未能行使其权利,则对方当事人有可能援引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也有可能据此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然而,若对方当事人并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将不会自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反之,若借款协议中并未对还款期限进行约定,债权人可随时向债务人催讨欠款,此时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算,为期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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