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可以申请拘留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状况下,倘若欠债方因经济困境而无力偿还债务时,我们无法直接请求将欠债者实施拘留。
但值得注意的是,若欠债方的确无力支付债务,并且能够积极地与法院合作,详细阐述自己目前的财务状况及计划,法院便会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 另一方面,如果欠债方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却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履行偿债义务,甚至试图通过转移、隐藏财产等手段来逃避法院执行,那么根据具体情况,法院有权依法对其实施拘留等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财产履行问题的案件而言,所有参与了诉讼的当事人或其他人士如有以下任一行为的,都应受到人民法院依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其中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首先,有意捏造、销毁重要证据,从而阻碍法院审判进程的行为; 其次,利用暴力、威胁以及行贿等手段来阻止或者指示、收买他人制造虚假证据的行为; 再者,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法院清点并勒令其妥善保管的财产,擅自转移已被法院冻结的财产的行为; 此外,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者、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以及协助法院执行的人员进行侮辱、恶意诋毁、诽谤、栽赃陷害或者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 最后,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不当手段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还有就是,拒绝服从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判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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