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出借人在债务到期后未能如期获得偿付,但又缺乏书面凭证——即欠条,此时出借人可根据相关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以及书证(例如转账记录、短信、邮件等)、视听资料及电子数据等多种途径来搜集证据,从而证明该债务关系统存在且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这一事实。
在此情况下,出借人应尽快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借款人偿还相应债务。 若借款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则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涵盖了财产调查、财产保全以及强制执行等多项措施,旨在确保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与实现。 总而言之,即便缺乏书面欠条作为依据,出借人仍然有可能通过其他形式的证据来启动诉讼程序,并且在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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