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都挥霍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贷款方在签订借款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后未能如约履行归还贷款义务,甚至将所获得的贷款资产悉数挥霍一空,在此情况下,贷款方可启动司法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履行其偿债义务。
一旦法院依法作出了民事判决或者调解书,该判决或调解书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借款人有义务严格遵守并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若借款人仍坚持拒绝履行,贷款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用以清偿贷款方的债务。 倘若借款人确实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方应积极提供相关财产线索,协助法院顺利完成对借款人财产的强制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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