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借钱都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农村借贷偿还问题的争议中,如果借款人不予履行偿付责任,作为债权人的出借方具备向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资格。
出借方需提供确凿的有效证据,例如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以此来证实借款人确实存在着明确的还款义务。 若借款人仍然拒绝履行其应尽的还款义务,出借方可依法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比如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进行公开拍卖等方式,从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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