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欠别人300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方当事人未能如期支付金钱债务,则另一方享有请求其支付之权利。
因此,倘若您拖欠他人三百元款项而未偿还,那么对方便有权利要求您支付此项债务。 若经双方协商仍无法妥善处理债务问题,彼等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求您履行支付义务。 若您持续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您可能需要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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