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还不消息的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他人借款却迟迟未能偿还,且对出借方的消息亦置之不理,此时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四十三条及第二百四十九条,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首先,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以期债务人能够切实履行其还款责任。 一旦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具有约束力的判决或者调解书,明确规定债务人须承担还款义务,但若债务人仍拒不履行,那么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执行程序中,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法律文书所载明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视具体情况采取查封、冻结、划拨、变卖等方式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 然而,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上述措施,均应严格遵守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故此,针对那些借款逾期且对消息不予理会的人,债权人完全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于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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