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原告打算针对欠债未清的被告发起司法追讨行动,那么他/她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展开行动。
首先,原告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在这份起诉状中必须认真详细地列出被告的身份以及被告人是否欠钱不还的相关事实,同时,原告还要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被告归还所欠债务)以及基于这些请求的具体的事实与理由(借款的实际发生情况以及欠款的具体情况)。 若原告在撰写起诉状时遇到困难,他/她也可选择以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会将此种情况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当事人。 倘若被告未能按照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即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那么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一系列的法律手段,包括限制其出境、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征信系统中、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等等,以此来促使被告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总而言之,原告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债务。 若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人民法院则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