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的网友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现有欠债不还之网络好友的行为,且该行为处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管辖范围之内,您有权向该网络好友的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民事诉讼请求。
然而,若该网络好友的住所地与其长期居住地并不完全重合,您亦可选择向其长期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倘若涉及到多名被告,并且他们各自的住所地或者长期居住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那么这些人民法院均具有对案件的管辖权。 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需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以及相关的聊天记录等等,以便能够充分证明借款的真实性以及对方未能按时偿还债务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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