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钱不还又没有记录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他人未能如约偿还债务而又缺乏相关书面记录的情形之下,当事人或许可借助下列途径进行证据的搜集工作:
首先是当事人自身的陈述,他(她)可详细叙述关于借款的具体事项,例如: 借款金额、还款日期以及催促还款的过程等等; 其次,若有其他知情人士能够证实借款的真实性,那么当事人便可请求他们出庭为自己作证; 再者,倘若双方曾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工具就借款事宜进行过交流,那么当事人也可尝试获取并保存这些电子数据作为证据; 最后,如果有与借款相关的实物,比如借据、转账凭证等,也可将它们作为物证呈交法庭。 若当事人无法独立完成上述证据的搜集工作,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协助调查的请求。 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以确认借款事实是否确实存在。 若经上述努力仍无法收集到充足的证据,当事人不妨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为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操作中,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欠款等手段,来促使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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