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样保存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债务拖欠纠纷的复杂审判过程中,当事人需要特别注重保存相关证据材料。
以下是常用的证据保存方式,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种: 1.书证: 这里主要指借据、欠条、款项支付凭证以及从银行打印出来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书面性证据。 2.电子数据: 这类证据主要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箱、即时聊天工具中的文字交流乃至语音通话等等,这些都能有力地证明借款的真实发生及债权方所采取的催收措施。 3.证人证言: 若涉及到的借款行为有第三者知情,则当事人可尝试说服该知情人提供书面的事实陈述或者亲赴法庭为其作证。 4.物证: 除了前面提到的书面证据外,有时还会存在诸如抵押品、担保物品等实物证据,这些物品同样需要妥善保留并保管。 5.视听资料: 即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下来的与借款事件有关的动态证据,此类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也需得到妥善保存。 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搜集并提交上述各类证据,以便于支撑自身的诉讼请求。 然而,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方能被采纳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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