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娃找同学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孩子向同学借款且未偿还的情况,我们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尤其是第六百七十五条及第六百七十六条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根据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若借款金额的偿还期限已经被清晰约定,借款人理应严格遵守约定的期限来归还借款。 而若借款期限尚未被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借款人则可随时选择偿还借款; 同时,贷款人也有权通过催告方式,请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还款。 其次,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那么他/她将需要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贷款人可以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有效沟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偿还借款。 若借款人仍坚持拒绝还款,贷款人便可发出正式的催款通知书,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还款。 若借款人在此之后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便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若借款合同中有对逾期利息作出明确约定的部分,贷款人便可依据此约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反之,若合同中并无此类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贷款人则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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