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如何计算诉讼时效起点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时效的期限,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它是被设定为三年的法定周期,具体起算点是从您作为权利人知晓或者应该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以及对应责任人那一刻开始的。
所以呢,就针对欠条这方面来说,诉讼时效的起点应该是从您得知或应该得知债务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那一日就立即开始计时了。 如果您是在欠条明确规定的还款日期之后才发现或意识到对方没有按约还款的话,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点就应该是还款日期的次日。 如果欠条中约定了分期还款的条款,那么每一期还款的诉讼时效起点都是从每一期还款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的。 假如您在欠条规定的还款日期过后并未收到对方的还款,并且在接下来的合理时间段内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诉讼时效很可能已经开始计算了。 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或者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您的这项权利进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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