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诉讼受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提起诉讼需要符合若干必要条件,以确保案件具备受理的资格。
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原告需与诉讼事务具有直接利益关联; 需指明明确的被告方; 须提出确切的诉讼请求及案情说明; 同时,所涉及争议亦应处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权限范围内,并且案件所在地属于其司法管辖范围之内。 若欠钱未偿还案件能够满足以上全部条件,如原告作为债权人与该项纠纷存在紧密联系,明确的被告方(债务人),具体的诉讼请求(要求偿还债务)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债务关系确实存在),且该类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畴并位于其管辖区域内,那么此类案件便可得到人民法院的正式受理。 因此,欠钱未偿还的诉讼是完全有可能获得受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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