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依据什么规定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拖欠款项不予归还给本应享有此权益的主体提起诉讼的情况,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原告需与该案具有直接的利益关联性,也就是原告必须是债权人的身份;
其次,需要明确的被告,即债务人为被告; 再次,原告需要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例如要求被告偿还债务及其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后,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且受诉人民法院对此拥有管辖权。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原告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民法典、民法典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债务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作为其诉讼请求的支撑。 若存在担保的情况,原告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主张。 倘若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针对拖欠款项不予归还给本应享有此权益的主体提起诉讼的情况,应当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债权债务、合同、违约责任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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