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欠我两千块钱故意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身为原告当事人,可以联合您的朋友作为被告一同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案情叙述,请求法院对其欠款问题做出公正裁决。
对于证据环节,您需详细列举出能够证明您的朋友确实存在欠款行为以及具体涉及金额之相关信息。 您有责任向人民法院递送明确清晰的起诉书,同时应充分准备各类证据来坚定自身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针对书面起诉书编制出现困扰或难题者,亦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依照程序进行现场录音以备查询。 一旦判决完毕之后,倘若您的朋友未能积极执行还款职责,人民法院可依据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诸如限制其出国、将失信行为信息录入征信体系以及借助媒体发布公开信等,以此督促您的朋友尽快落实还款义务。 总而言之,依托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您完全可以依法合理地解决朋友欠款不还这类棘手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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