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是欠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乃是缘于合同关系、侵权行为之违法性、无因管理的发生、不当得利现象以及法律的特殊规定而产生的,即由特定权利人暗示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当某些个人或是企业未能如期归还借款时,这便属于合约中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还款义务的情况,作为债权人无疑拥有要求债务人偿还其所欠债务的权益。因此,借款不能如期偿还的行为,正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欠债行为。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和公正,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每一名民事主体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民事义务,并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具体涉及到的借款合同中,债务人负有为贷款人按照约定归还贷款的义务。若违反此项义务,则债务人需承担的不仅仅是还款的责任,还包括债权人提出诉讼、强制执行等多种形式的民事责任。综合上述内容不难看出,借款未能如期偿还确实构成了欠债行为,债务人也需要依法承担起偿还债务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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