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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不还开庭吗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必须在正式开庭前三天向各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发出通知。
这就意味着,若涉及到欠款未清偿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在敲定开庭日期之后,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此消息告知当事人及其余诉讼参与者,其中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可能出现的证人等。
若该案件为公开审理,法院还需依法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具体时间与地点。
因此,在法律程序方面,欠款未清偿的案件确实需要经过法庭审理才能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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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0: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