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欠钱不还规定多久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保护您的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
这就意味着,如果您身处深圳并发现有他人拖欠款项而未及时偿还,那么债权人在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受损并且债务人为义定义务者的那一日起,须在三年内及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诉讼时间超出了三年的法定时效限制,那么人民法院将无法提供保护,除非出现特殊情形,即从权利受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之久时,人民法院经过请示申请人同意之后,方可考虑适当延长保护期限。 因此,关于深圳欠款纠纷的法律规定明确要求起诉时效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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