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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朋友欠我钱起诉十几年了没还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您所咨询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此期限是从权利主体明白或应该明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方的之日开始计算的。
然而,假如超过二十年的时间,司法机关将不再为之提供保护。
只有在特别情况下,司法机构方可依据权利人的请求作出适当延长的裁定。
请注意,如果您的朋友仍未偿还拖欠您已有十余年的借款,那么从法律层面而言,这场纠纷可能已过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年限。
除非您能够明确证实存在例外情况,或是在此期间得到您的朋友关于还款事宜的明确承诺,甚至是出现其他行为致使诉讼时效发生中止或延长,否则根据当前的法规制度,您可能无法通过司法程序实现欠款追讨这一愿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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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8: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