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有欠条怎么追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拒不偿还贷款,债权人有其书面还款承诺作为仲裁依据,便有权利向当地特定的民事法庭提出正式申诉,请求审判庭裁定债务人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
一旦审判庭做出有利于债权人的判决,且该判决已具备法律约束力,然而债务人仍坚持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则有权向审判庭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假如法院发现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所规定的期限及方式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将有权向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操作。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的任何措施都不能超过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范围。 因此,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包括诉讼和执行程序,来追讨自己的借款。 如果债务人拥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有权依职权采取各种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全力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