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起诉费用由对方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有需要参加民事诉讼程序的人士,他们必须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用与其他诉讼相关的费用。
然而,若这些参与者在交纳诉讼费用方面确实存在困难,他们是有权申请予以缓期交付、适量减少或全部免除的。 所以,在借用他人资金却未按约归还,且此种行为遭至诉讼的情况下,理论上来说,负责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需先行支付所有诉讼费用。 若是此方获得胜利,原告将有权利向前述违约方要求赔偿诉讼费用。 但若原告最终败诉,诉讼费用自然是由原告自行承担,除非在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双方事先约定的前提下,否则过错方并不需要负担这笔费用。 因此,究竟这笔诉讼费用该由对方来承担,还是由原告自掏腰包,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法院最后所做出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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