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司债务清偿的问题,以下是详细的债务清偿顺序界定:首先,债务人应先支付其债务中的员工薪酬及医疗保障费用,以及同员工相关的伤残补助、抚恤费,同时还包括应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额。
其次,除了上述规定之外,剩余款项用于偿还破产人为其员工欠下的社保费用和破产人拖欠的税收。 最后,才轮到处理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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